蔚顿环保
2025-07-04 04: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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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m³/h · 智云油烟净化器
蔚顿设立于2019年,经环保局、工商局、企查查核准成立
正规有保障。 信息保密、标准油烟净化 >
餐饮油烟净化器排烟规定主要涉及油烟排放要求、选址与建设要求、噪声与振动控制要求以及净化器性能要求等方面。以下是对这些规定的详细解读:
一、油烟排放要求
1. 安装油烟净化设备:
-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使用,以实现达标排放。
- 油烟净化设施的运行过程中,应确保设施及其管道完整、密闭,不得产生排放口处有目视可见的黑烟或浓烟,以及设施沾污严重、油脂溢出等情形。
2. 定期维护清洗:
- 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对油烟净化一体机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设施的正常运行。
- 油烟净化设备应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清洗维护;若餐饮服务项目为烧烤类或对环境敏感目标造成影响的,应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清洗维护。
- 维护保养记录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3. 禁止无规则排放:
- 油烟排放禁止不经过专用烟道的无规则排放,也不得经城市公共雨水或污水管道排放。
4. 排放浓度限值:
- 根据国家及地方标准,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有所不同。例如,河北省自2025年1月1日起,对大、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分别执行1.0mg/m³、1.2mg/m³、1.5mg/m³的油烟排放限值;重庆市则规定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0mg/m³。
二、选址与建设要求
1. 禁止在特定区域新建、改建、扩建:
- 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2. 排放口设置要求:
- 油烟排放口的采样点设置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 排放口高度需满足一定要求,且不得朝向环境敏感目标。
- 油烟净化器油烟排放口与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的水平间距应满足一定距离要求。
三、噪声与振动控制要求
1. 选用低噪声设施:
- 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选用低噪声设施,并采取减振措施。
2. 噪声排放标准:
- 排放的噪声应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具体限值根据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和昼夜间时段有所不同。
四、净化器性能要求
1. 去除效率:
- 根据餐饮单位规模差异,油烟净化设施的去除效率有不同要求。例如,部分地区规定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的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需达到90%以上,中型为85%以上,小型为80%以上。
2. 非甲烷总烃处理:
- 鉴于非甲烷总烃作为餐饮油烟中的关键污染物,多地已将其纳入控制项目,并规定了相应的排放限值(如河北省为10mg/m³)。因此,油烟净化器需具备处理非甲烷总烃的功能。
3. 智能监测功能:
- 部分地区要求餐饮场所安装具备智能监测功能的油烟净化器,并将运行数据实时上传至环保监管平台,以实现对油烟排放的24小时不间断监控。
五、其他注意事项
- 风量匹配:根据厨房炉灶数量、烟罩投影面积等因素,准确计算所需的风量,并选择风量匹配的油烟净化器。
- 定期维护制度:建立详细的油烟净化器维护计划,明确维护周期和维护内容,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 配合监管:密切关注当地环保部门发布的政策法规和检查通知,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的监管工作。
综上所述,餐饮油烟净化器排烟规定涵盖了多个方面,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油烟排放达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环保局对饭店烟囱要求有以下几点:
1、饭店安装的排烟管道时,一般会根据房屋管道的大小、厨房的灶台数量等来确定抽烟机的型号及烟道的口径。安装烟囱时,烟囱必须高排,不能够在底层出烟,必须在楼顶出烟;烟囱要安装牢固,安装烟囱时不能对居民的房屋造成破会;烟囱不能影响到居民的正常生活,经过净化的油烟排放口距离周围敏感目标不应该小于20m。
2、饭店烟囱排放的废气要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排烟时不得有噪音。根据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行业经营者,需要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或者是采取油烟的净化措施,防治油烟的排放对附近居民的生活产生环境污染。因此饭店必须安装通过国家认证的油烟净化器,开饭店前还需要经过环保部门的审批。
3、一般情况下居民区是不能开饭店的,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城市居民区内、未配套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是禁止新建产生油烟及热污染的餐饮场所。如果小区饭店乱搭建烟囱,可以向小区物业、当地居委会、城建执法部门举报。饭店烟囱影响到了居民的生活,也可以向当地的环保局投诉。
饭店扰民,可以采取以下维权方式:
1、可以到城管执法部门、环保部门投诉,对其油烟、噪音扰民的情况,要求处理;
2、对于楼下业主擅自变更房屋使用性质的行为,可以到规划部门投诉,要求整改;
3、对于未领取营业执照擅自营业的行为,可以到工商部门投诉,要求取缔;
4、对于因噪声、油烟等行为侵害居民相邻权的行为,可以到法院直接提起诉讼,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环保局对饭店烟囱的要求可能涉及到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排放标准的监管、环境保护税等方面。环保局可能会要求饭店烟囱的排放达到一定的环保标准,以保护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健康。
【法律依据】: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第一条
饮食、娱乐、服务业的选址必须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和环境要求,配置防止污染的设施,保护周边的生活环境,上述企业的建设和经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防止环境污染。
第二条
饮食业必须设置收集油烟、异味的装置,必须通过专门的油烟管道排放,禁止利用居民油烟管道排放。
第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转产的饮食、娱乐、服务业有设计污染项目的,应按照环境保护法,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办理环境影响申报登记和审批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国家环保局制定的《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对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排放进行了详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成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现有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扩建、改建饮食业单位的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经营期间的油烟排放管理;排放油烟的食品加工单位和非经营性单位内部职工食堂,参照本标准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居民家庭油烟排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4675 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3. 术语及定义
标准状态: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
饮食业油烟:对食物烹饪和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挥发的油脂、有机质及热氧化或热裂解产生的混合物。
油烟净化设备:对食物烹饪和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进行净化处理的设备。
饮食业单位:处于同一建筑物内,隶属于同一法人的所有排烟灶头,计为一个饮食业单位。
无组织排放:未经任何油烟净化设施净化的油烟排放。
油烟去除效率:饮食业油烟进行净化设备处理后,被除去的油烟与处理前的油烟的质量的百分比。
臭气浓度:恶臭气体(包括异味)用无臭空气进行稀释,稀释到刚好无臭时,所需的稀释倍数。
4. 排放限值
包括饮食业单位的规模划分、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气筒最低排放高度、油烟净化设施的最低去除效率等方面的规定。
5. 其它规定
包括排放油烟的饮食业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操作期间按要求运行。油烟无组织排放视同超标。
6. 监测
包括采样位置及采样点、采样时间、采样频次、采样工况、分析、测定方法等方面的规定。
7. 标准实施
包括排放油烟的饮食业单位应安装并正常运行符合本标准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可对饮食业单位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确定。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附录A和附录B分别提供了饮食业油烟采样方法及分析方法、油烟去除效率的测定方法。
简单地说,你可以先找餐厅协商一下,要他们安装油烟净化器,如果他不肯你可以找当地环保局投诉。
合法的,非居民家庭油烟排放都需安装油烟净化器的。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1.2.1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成区。
1.2.2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排放管理,以及新设立饮食业单位的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其经营期间的油烟排放管理;排放油烟的食品加工单位和非经营性单位内部职工食堂,参照本标准执行。
1.2.3 本标准不适用于居民家庭油烟排放。
5.1排放油烟的炊食业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操作期间按要求运行。油烟无组织排放视同超标。
7.1 安装并正常运行符合4.2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视同达标。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可视情况需要,对饮食单位油烟排放状况进行监督监测。
7.3 油烟净化设施须经国家认可的单位检测合格才能安装使用。
7.4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扩展资料
小餐厅被要求安装油烟净化器的案例: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直属分局安沙中队执法人员再次来到安沙镇毛塘社区的王大妈家庭厨房,检查其油烟净化装备安装整改情况。
此前,王大妈家庭厨房因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导致油烟直排户外遭居民投诉,安沙中队执法人员依法对其立案调查,最终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王大妈家庭厨房罚款已缴纳执行到位,并安装了油烟净化器,二次检测结果油烟排放未超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长沙一家庭餐馆未装油烟净化器被罚5000元
1.属地管理原则。街道办事处是餐饮油烟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生态环境和建设局牵头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联合执法原则。建立部门联合机制,由生态环境和建设局牵头组织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齐抓共管,合力开展餐饮油烟治理专项工作。
3.排污治理原则。油烟净化设施的购置、安装和维护、排烟管道改造、改清洁能源等费用由餐饮经营单位自行承担。
检查标准
1.检查餐饮经管手续。依法检查餐饮行业工商营业执照、卫生服务许可、从业人员资质等相关手续证件,产生油烟污染的“两无”经营户,依法补办餐饮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
2.安装油烟净化器要求。
一是餐饮业单位必须安装与本单位排烟量相匹配、经国家认可、检测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
二是净化设备安装必须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xx)要求,油烟净化率和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xx)标准;
三是无擅自拆卸、停运油烟净化装置行为,定期维护设施并建立记录,营业期间必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
3.排查烟气排放管道。
一是净化后的油烟必须进入专门烟道排放,不得散排扰民;
二是无公共烟道或预设专用烟道的餐饮单位,必须按标准修建专用排烟道空中排放;
三是油烟净化器、风机及专用烟气排放通道的安装使用不能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四是餐饮业单位不得利用换气系统排放油烟,不得擅自加设外置烟道,不得占用人行道排放油烟。
4.使用清洁能源要求。炉灶或保温设施进行更换或改造,燃料必须使用电、液化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实施步骤
(一)调查确认阶段(2016年5月中旬前)各街道办事处严格对照2015年底上报的油烟噪声污染治理本底资料进行再清理、再确认,提出治理本底目标和整治方案(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办事处、百步亭社区管委会、区城管委、区环保局)。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5月中旬至下旬)在辖区内开展宣传发动,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并组织辖区有关职能部门召开整治工作动员会,调度部署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办事处、百步亭社区管委会、区城管委、区环保局、区工商局、区食药监局)。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6月至12月)完成各个污染点源的整治工作。对有固定门点,符合开办条件,但油烟噪声治理未达标的单位进行整改,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和降噪装置,并保证设备在经营过程中正常运行;对不符合开办条件的污染点源,引导其转向或异地经营;对无证照经营的污染点源,依法取缔。因社区居民生活需要确需保留并列入规范管理的早点,营业时间不得超过上午9:30时;夜市摊群营业时间在晚上9时至凌晨1时之间。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日常监督与值守,做到人走场清,确保市容规范整洁。(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办事处、百步亭社区管委会、区城管委、区环保局、区工商局、区食药监局)。
法律依据:
《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一条
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第一百一十八条
规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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